ITSS認證
一、運行維護標準
運行維護是信息係統全生命周期中的重要階段,對係統主要提供維護和技術支持以及其它相關(guan) 的支持和服務,是截至目前為(wei) 止企業(ye) 申請ITSS認證最多的業(ye) 務領域。
運行維護服務的主要內(nei) 容包括基礎設施、硬件平台、基礎軟件、應用軟件等IT基礎設施,以及依賴於(yu) IT基礎設施的數據中心、業(ye) 務應用等信息係統,其範圍可以是單個(ge) IT基礎設施的運維,也可以是整體(ti) IT基礎設施和業(ye) 務應用的總體(ti) 運維。運行維護服務交付內(nei) 容主要包括谘詢評估、例行操作、響應支持和優(you) 化改善。
主要運行維護專(zhuan) 業(ye) 標準介紹如下:
1、通用要求
本標準為(wei) 運行維護服務組織提供了一個(ge) 運行維護服務能力模型,規定了運行維護服務組織在人員、資源、技術和過程方麵應具備的條件和能力。
標準主要內(nei) 容:
運行維護服務是供方依據需方提出的服務級別要求,采用相關(guan) 的方法、手段、技術、製度、過程和文檔等,針對運行維護服務對象(應用係統、基礎環境、網絡平台、硬件平台、軟件平台、數據等)提供的綜合服務。為(wei) 確保提供的運行維護服務符合與(yu) 需方約定的質量要求,供方應具備實施運行維護服務的基本條件和能力。
要素:模型給出運行維護服務能力的四個(ge) 關(guan) 鍵要素:人員、資源、技術和過程,每個(ge) 要素通過關(guan) 鍵指標反映運行維護服務的條件和能力。這四個(ge) 要素間的相互關(guan) 係為(wei) :在供方範圍內(nei) ,人員利用資源和運用技術,按照既定的過程為(wei) 需方提供信息技術運行維護服務。
關(guan) 鍵指標:是運行維護服務所涉及到的核心能力參數,在本部分中主要體(ti) 現在人員、資源、技術、過程四個(ge) 方麵,並應用於(yu) 供方的運行維護服務能力評價(jia) 。
管理原則:在運行維護服務提供過程中,供方通過策劃、實施、檢查和改進實現運行維護服務能力的持續提升。
本標準適用於(yu) :
1)計劃提供運行維護服務的組織建立運行維護服務能力體(ti) 係;
2)運行維護服務供方評估自身條件和能力;
3)要求供應鏈中所有運行維護服務供方具備一致的條件和能力的組織;
4)運行維護服務需方評價(jia) 和選擇運行維護服務供方;
5)第三方評價(jia) 和認定運行維護服務組織能力。
本標準已頒布,國家標準號為(wei) :GB/T 28827.1,頒布日期為(wei) 2012年11月5日,實施日期為(wei) 2013年2月1日。
2、交付規範
本標準給出了運維服務供需雙方從(cong) 服務級別協議簽署到結束的過程中,對交付管理的策劃、實施、檢查和改進方麵提供的原則框架,以及對交付內(nei) 容、交付方式、交付成果給出的指導建議。本標準除了為(wei) 運維服務需方和供方提供參考依據外,還可以為(wei) 運維服務質量的評估、審計人員提供指南。
標準主要內(nei) 容:
供方根據對服務級別協議需求的理解,通過交付過程的策劃、實施、檢查和改進四個(ge) 關(guan) 鍵環節的管理,以現場或遠程交付方式為(wei) 手段,向需方提供滿足服務級別協議的交付內(nei) 容和交付成果。
交付管理:供需雙方通過對服務交付的策劃、實施、檢查和改進以保障服務級別協議的達成。
交付內(nei) 容:供方根據服務級別協議要求,向需方提供的例行操作服務、響應支持服務、優(you) 化改善服務和谘詢評估服務。
交付方式:供方根據服務級別協議要求,采用現場支持和遠程支持方式向需方提供服務。
交付成果:供方根據服務級別協議要求,向需方提供的無形和有形的交付成果。
本標準適用於(yu) :
1)使需方和供方對運維服務交付標準達成一致;
2)為(wei) 需方和供方提供運維服務交付的最佳實踐和質量評估依據。
本標準已頒布,國家標準號為(wei) :GB/T 28827.2,頒布日期為(wei) 2012年11月5日,實施日期為(wei) 2013年2月1日。
3、應急響應規範
本標準規定了應急響應的基本過程和管理方法,包括應急準備、監測與(yu) 預警、應急處置和總結改進等內(nei) 容。
標準主要內(nei) 容:
應急響應各階段的工作內(nei) 容如下:
1)應急準備階段:組建應急響應組織,確定應急響應製度,係統性識別運行維護服務對象及運行維護活動中可能出現的風險,定義(yi) 應急事件級別,製定預案,開展培訓和演練;
2)監測與(yu) 預警階段:進行日常監測,及時發現應急事件並有效預警,進行核實和評估,以規定的策略和程序啟動預案,並保持對應急事件的跟蹤;
3)應急處置階段:采取必要的應急調度手段,基於(yu) 預案開展故障排查與(yu) 診斷,對故障進行有效、快速的處理與(yu) 恢複,及時通報應急事件,提供持續性服務保障,進行結果評價(jia) ,關(guan) 閉事件;
4)總結改進階段:對應急事件發生原因、處理過程和結果進行總結分析,持續改進應急工作,完善信息係統。
在上述四個(ge) 階段中,每個(ge) 階段都包括若幹重點任務,這些任務覆蓋了日常工作、故障響應和重點時段保障等不同類型的活動。
本標準適用於(yu) :
1)指導在經濟建設、社會(hui) 管理、公共服務以及生產(chan) 經營等領域重要信息係統運行維護服務中的應急響應實施和管理;
2)組織為(wei) 滿足應急響應實施需要而開展的信息係統完善和升級改造工作。
本標準頒布,國家標準號為(wei) :GB/T 28827.3,頒布日期為(wei) 2012年11月5日,實施日期為(wei) 2013年2月1日。
4、數據中心規範
本標準通過例行操作、響應支持、優(you) 化改善、谘詢評估四種服務類型對數據中心運維對象提供服務,以保證數據中心連續、穩定、高效及安全的運行。
標準主要內(nei) 容:
本標準定義(yi) 了數據中心運維服務對象與(yu) 服務類型、運維服務策略、運維服務內(nei) 容及服務報告,為(wei) 數據中心運維服務提供標準支撐。
運維服務基本目標本標準定義(yi) 的運維服務基本目標包括以下四方麵:
及時:供方應采取適當的手段確保提供滿足SLA時間指標要求的運維服務;
規範:供方應建立適當的服務管理過程、服務活動指導文件或實施規則,以保證服務過程的規範運作;
安全:服務的供、需雙方應采取各種安全手段或措施,有效控製數據中心運維服務的各個(ge) 環節,保護數據中心運維服務中的物理安全、網絡安全、係統安全、應用安全和數據安全;
可用:供方應采取適當措施,確保按服務協議提供長期、持續的優(you) 質服務,保持服務對象符合SLA的可用性要求。
運維服務內(nei) 容:
本標準定義(yi) 的運維服務內(nei) 容包括機房基礎設施、網絡及網絡設備、服務器及存儲(chu) 、數據庫、中間件、數據、應用軟件。
基本活動包括例行操作、響應支持、優(you) 化改善和谘詢評估。
例行操作包括:監控、預防性檢查、常規作業(ye) ;
響應支持:事件驅動響應、服務請求響應;
優(you) 化改善:適應性改進、增強型改進、預防性改進;
谘詢評估:包含空調、供配電設備等的建議。
運維服務報告
運維服務實施中,供方應按要求進行服務報告編製、提交。服務報告通常分為(wei) 常規報告、事件報告和專(zhuan) 題報告三類。
本標準適用於(yu) :
1)供方設計和交付數據中心運行維護服務產(chan) 品;
2)供方或需方設計和開發數據中心運行維護係統;
3)需方管理供方的數據中心運行維護服務交付內(nei) 容。
本標準已報批。
5、桌麵及外圍設備服務規範
本標準規定了桌麵及外設運維服務的對象和類型、服務策略、服務內(nei) 容和服務交付成果等要求。是信息技術服務運行維護數據中心規範標準的具體(ti) 化。描述了桌麵及外設的服務策略、服務內(nei) 容和服務交付。 本標準適用於(yu) 規範桌麵及外設運維服務供方的行為(wei) ,也可供需方參考進行需求規劃和成本計量。
本標準已送審。
6、應用係統服務規範
隨著國民經濟信息化水平的提高,應用係統已深入到各行各業(ye) ,應用係統運維標準和使用人員水平成為(wei) 製約國民經濟各行業(ye) 信息化水平的重要因素。本標準對應用係統服務規範做出了要求,是對數據中心規範的具體(ti) 化或延伸。
本標準適用於(yu) 規範應用係統運行維護服務供方的行為(wei) ,也可供需方參考進行應用係統運行維護服務規劃和管理。
本標準尚未啟動。
二、谘詢設計標準
什麽(me) 是谘詢設計體(ti) 係標準
信息技術谘詢設計標準是信息技術服務的重要業(ye) 務標準。信息技術谘詢主要指在IT戰略規劃、信息管理體(ti) 係建設、信息係統工程建設、信息資源開發利用與(yu) 運維支撐等階段提供的管理和技術谘詢評估服務,其核心服務內(nei) 容是在對組織的關(guan) 鍵業(ye) 務、信息、應用和技術進行整體(ti) 分析和描述的基礎上,著眼於(yu) 利用信息技術構建組織的核心競爭(zheng) 力,支持業(ye) 務運營和創新。
信息技術谘詢設計標準主要包括6部分:
1、谘詢通用要求
提出了信息技術谘詢服務模型、關(guan) 鍵要素以及提供信息技術谘詢服務的各類組織在這些要素方麵應具備的條件和能力。本部分旨在為(wei) 信息技術谘詢服務供方提供評價(jia) 自身能力的依據;為(wei) 信息技術谘詢服務需方提供評價(jia) 供方的依據;為(wei) 第三方提供評價(jia) 信息技術谘詢服務供方能力的依據。
本標準適用於(yu) :
1) 計劃提供信息技術谘詢服務的組織,建立能力體(ti) 係;
2) 信息技術谘詢服務供方評價(jia) 自身能力;
3) 信息技術谘詢服務需方評價(jia) 供方;
4) 第三方評價(jia) 信息技術谘詢服務供方能力。
本標準處於(yu) 征求意見階段。
2、規劃設計方法指南
本標準規範了信息技術谘詢服務提供的方法論。
本標準適用於(yu) 衡量谘詢服務供方的服務提供。
本標準已申報立項。
3、信息係統工程監理總則
本標準規定了信息係統工程新建、升級、改造、運行維護過程中監理及相關(guan) 信息技術服務的一般原則。
本標準適用於(yu) :
——信息係統工程監理及相關(guan) 信息技術服務的資質認證及資格認定和監督管理部門;
——從(cong) 事監理及相關(guan) 服務的單位;
——信息係統工程的建設單位;
——信息係統工程的承建單位;
——承接信息係統運行維護服務的單位;
——從(cong) 事監理及相關(guan) 服務人員。
——從(cong) 事監理及相關(guan) 服務的教育、培訓和研究單位。
本標準已審定。
4、知識庫管理規範
本標準的製定是為(wei) 規範信息技術谘詢服務提供方的知識庫建設和管理,提升谘詢服務能力。本標準規範了知識庫的建設、管理和應用,對知識庫這一供方業(ye) 務核心能力的關(guan) 鍵構成進行係統描述。
本標準適用於(yu) 衡量谘詢服務供方的核心業(ye) 務能力。
本標準擬申報立項並開始編製草案。
5、通用標準庫設計要求
本標準規範了麵向IT的服務、IT驅動的服務和外包服務,谘詢設計階段所需的參考標準。
本標準適用於(yu) 衡量谘詢服務供方的業(ye) 務能力。
本標準擬申報立項。
6、數據資源規範
本標準規範了麵向IT的服務、IT驅動的服務和外包服務,谘詢設計階段所需的數據規範。
本標準適用於(yu) 衡量谘詢服務供方的業(ye) 務能力。
本標準已完成草案,並擬申報立項。
三、 雲(yun) 計算服務標準
雲(yun) 計算作為(wei) 一種提供信息技術和通信服務的模式,主要涉及服務開發者、提供者和使用者,三類角色之間通過統一的接口進行交互,構成了雲(yun) 計算產(chan) 業(ye) 生態係統的主體(ti) 。為(wei) 確保雲(yun) 計算生態係統的安全性,需要采取身份管理、數據安全、虛擬化安全等安全管理措施,構建安全可信的雲(yun) 環境。為(wei) 了保證使用者安全高效、綠色地使用雲(yun) 服務,支持雲(yun) 計算產(chan) 業(ye) 的健康有序發展,需要各級行業(ye) 主管部門以及第三方機構從(cong) 法規、政策、標準等多個(ge) 層麵進行監督和管理,從(cong) 而構成了完整的雲(yun) 計算產(chan) 業(ye) 生態係統。
主要雲(yun) 計算服務專(zhuan) 業(ye) 標準介紹如下:
1、服務分類標準
雲(yun) 服務分類標準需要規定雲(yun) 服務的分類。標準需要包括雲(yun) 服務的分類、管理和編目,以及雲(yun) 服務的信息處理,並為(wei) 雲(yun) 服務的開發、服務提供、服務消費及管理人員提供一個(ge) 科學適用的分類原則和方法。
本標準已啟動,完成草案。
2、服務設計與(yu) 部署
虛擬機總體(ti) 技術要求
本標準主要從(cong) 雲(yun) 服務角度來考慮虛擬機的總體(ti) 技術要求,關(guan) 注在雲(yun) 計算的模式下,運營者(服務提供者)與(yu) 消費者(服務消費者)對雲(yun) 計算的基礎--虛擬機的總體(ti) 技術要求,以及在商業(ye) 服務的模式下對虛擬機的總體(ti) 技術要求,而不僅(jin) 僅(jin) 從(cong) 技術角度來考慮虛擬機的技術規範與(yu) 指標。
本標準已啟動,完成草案。
3、 服務交付標準
第1部分:要求:
提出雲(yun) 服務交付的框架,包含交付內(nei) 容、交付過程、交付質量和服務交付管理並實現持續改進。本標準可作為(wei) 雲(yun) 服務提供商用來評估和改進自身交付條件和能力的依據,也可以為(wei) 第三方和用戶評價(jia) 和認定雲(yun) 服務提供商的服務交付能力提供指導。
本標準已啟動,完成草案。
第2部分:服務級別協議(SLA)規範:
規定了雲(yun) 計算環境下服務級別協議(SLA)的建立要求,雲(yun) 服務級別協議框架和術語給出雲(yun) 服務SLA的概述,理清主協議和SLA之間的關(guan) 係,為(wei) 雲(yun) 服務商和用戶提供建立SLA所需的通用的概念、需求、術語以及度量指標的一致性認識。不是做雲(yun) SLA的框架,而是從(cong) 構建通用SLA所需的元素展開。
本標準已啟動,國際國內(nei) 標準協調同步,完成第一版草案。
第3部分:計量指南:
服務計量規範提出雲(yun) 計算環境中對各類服務進行計量的指導性建議。包括建議的計量項目、計量原則和計量精度等。根據不同的雲(yun) 服務或產(chan) 品給出不同的計量指導。本標準規定了雲(yun) 計算服務提供商提供的雲(yun) 計算服務應該滿足的計量特性和要求,為(wei) 雲(yun) 計算服務的計費及服務能力評價(jia) 提供基礎。
本標準適用於(yu) 雲(yun) 計算服務提供商、使用服務的用戶和第三方評測機構。它的使用者是雲(yun) 服務的審計人員,也為(wei) 準備實施雲(yun) 服務的人員、客戶和雲(yun) 服務供應商(包括谘詢人員)提供指南。
本標準已啟動,完成初步大綱。
4、服務運營標準
第1部分:要求
本標準規定了在提供雲(yun) 計算服務過程中的人員、過程、技術、資源和安全等方麵的基本要求,從(cong) 而最終確保可提供穩定、安全和可靠的雲(yun) 計算服務。
標準主要內(nei) 容:
本標準通過對雲(yun) 計算服務的內(nei) 部要素和外部特性的研究,給出了一個(ge) 雲(yun) 計算服務的模型。該模型描述了雲(yun) 計算服務的用戶可見的基本特性:按需服務、彈性、網絡依存性和可計量,這些特性可作為(wei) 判斷某個(ge) 信息技術服務是否是雲(yun) 計算服務的基本依據。同時,該模型概括了雲(yun) 計算服務的四個(ge) 基本內(nei) 部要素:人員、資源、技術和過程,規定了雲(yun) 計算服務提供商在人員、資源、技術和過程方麵所必需具備的基本能力,以確保其可以為(wei) 用戶提供穩定、安全和可靠的雲(yun) 計算服務。
本標準適用於(yu) :
規範雲(yun) 計算服務提供商的自身能力和服務交付過程,從(cong) 而確保為(wei) 用戶提供可靠的雲(yun) 計算服務。
本標準已啟動,且完成征求意見稿。
第2部分:治理:
規定雲(yun) 服務治理的基本框架,明確了雲(yun) 服務治理的目標、原則和指導性建議。適用於(yu) 雲(yun) 服務提供商、第三方評測機構。
本標準尚未啟動。
第3部分:運維指南:
為(wei) 雲(yun) 服務提供商在雲(yun) 計算環境下事件問題響應處理,自動化發布部署、故障設備置換、配置管理、係統平台維護變更等方麵提供了指導性建議。
本標準可作為(wei) 客戶選擇雲(yun) 服務提供商的依據,也可以作為(wei) 雲(yun) 服務提供商改進運維服務能力的依據。本標準還可為(wei) 實施雲(yun) 計算運維服務的服務提供商提供指南。
本標準尚未啟動。
第4部分:監控指南:
為(wei) 雲(yun) 服務提供商在雲(yun) 計算環境下的基礎設施資源、服務及運行等方麵的監控提供了指導性建議,本標準可作為(wei) 雲(yun) 服務提供商提高服務可用性和監控管理水平的依據。也可為(wei) 提供雲(yun) 計算係統平台監控服務的服務提供商提供參考依據。
本標準已啟動,完成草案。
5、雲(yun) 服務安全審計
本標準規定雲(yun) 服務提供商在提供雲(yun) 服務時需記錄平台狀態及其變化和用戶調用平台情況的信息;規定記錄平台向外提供查詢服務及查詢過程需要的安全保護措施;規定記錄計費相關(guan) 信息;規定提供給第三方審計的信息。 本標準尚未啟動。
6、雲(yun) 服務質量評價(jia) 指南
本標準建立了雲(yun) 服務質量模型,規定了雲(yun) 服務質量的評價(jia) 指標體(ti) 係。
為(wei) 雲(yun) 服務相關(guan) 方評價(jia) 雲(yun) 服務質量提供一致的、公正的方法或依據。本標準從(cong) 功能性、安全性、可靠性、響應性、有形性和友好型性等方麵構建了雲(yun) 服務質量的模型框架以及相對應的指標評價(jia) 體(ti) 係。
本標準適用於(yu) 雲(yun) 服務的提供商、使用雲(yun) 服務的用戶、第三方評測機構和雲(yun) 服務的審計人員。
本標準已啟動,完成第一版草案。
四、數據中心
1、什麽(me) 是數據中心服務能力成熟度模型
數據中心服務能力成熟度模型是遵循國家工業(ye) 和信息化部信息化與(yu) 軟件服務業(ye) 司業(ye) 已發布的ITSS標準框架的相關(guan) 要求,並針對數據中心服務能力及日常運營管理要求的特點而製定的量化的體(ti) 係。成熟度的高低反映了數據中心單個(ge) 或整體(ti) 服務能力充分性、適宜性和有效性的綜合性水平。
2、能力框架
基於(yu) 數據中心服務能力成熟度模型的設計思路,能力框架是由支撐數據中心目標所需的能力域、能力子域和能力項組成:
能力域:從(cong) 戰略發展、運營保障和組織治理三個(ge) 能力維度評估數據中心服務能力的完善程度。
能力子域:以“治理架構”、“組織風險”和“驅動機製”為(wei) 基礎,以“戰略管控”、“傳(chuan) 承創新”和“穩健發展”為(wei) 指引;通過“例行管理”、“服務支持”和“服務交付”支撐整個(ge) 數據中心目標,“質量管理”和“安全管理”貫穿數據中心運營的整個(ge) 生命周期。
能力項:基於(yu) 能力域和能力子域將數據中心的服務能力細化分解為(wei) 33個(ge) 能力項。
3、評估方法
能力框架涉及的3個(ge) 能力域、11個(ge) 能力子域、33個(ge) 能力項作為(wei) 數據中心服務能力成熟度的評估對象。數據中心服務能力由能力要素驅動,可將服務能力驅動要素轉化為(wei) 能力項的評估要素,通過對評估要素的評估,推導出能力項成熟度,進而得到數據中心服務能力成熟度。
通過以下三個(ge) 步驟最終得到完整的數據中心服務能力成熟度評估模型:
第一步:評估指標分級標準設計
第二步:能力項成熟度分級標準設計
第三步:數據中心服務能力成熟度分級標準設計
4、實施方法
對於(yu) 數據中心,若希望參考成熟度模型對其成熟度現狀進行評估,並明確自身在行業(ye) 內(nei) 的相對位置,進而找出與(yu) 行業(ye) 先進管理水平之間的差距,則可以向評估機構申請對其服務能力成熟度現狀進行評估。成熟度評估的實施方法主要分為(wei) 如下四個(ge) 步驟:
1)提出評估申請
2)選取評估範圍
3)成熟度自評估
4)成孰度第三方評估
5、正式評估的幾個(ge) 階段:
5.1 評估準備階段
評估準備階段是指在對數據中心正式現場評估之前所做的準備工作,此階段工作大約持續了1周左右的時間,主要包括如下工作內(nei) 容:
1) 被評估單位確認評估工作後,安排一位評估聯絡人,同時,評估組確定評估組成員;
2) 被評估單位完成評估組提供的調研表;
3) 被評估單位根據評估需要將數據中心有關(guan) 的管理製度進行收集和整理,便幹評估組成員能較為(wei) 全麵地了解被評估單位在各方麵製度建設的情況;
4)評估組基於(yu) 被評估單位提供的組織崗責信息,與(yu) 評估聯絡人確認現場訪談計劃安排。評估組準備了評估首次會(hui) 議介紹的材料、評估人員保密承諾和訪談提綱等入場前的相關(guan) 文檔。
5.2 現場評估階段
現場評估階段是評估過程非常重要的環節,該階段主要是指評估組到數據中心現場通過人員訪談、觀摩運維操作和查閱運行記錄等方式全麵了解數據中心實際的運行情況,此階段工作一般需用3-4天的時間,主要包括如下步驟:
1) 首次會(hui) 議召開。評估組向數據中心組織領導介紹評估的目的、意義(yi) 、評仕組成員、以及後續工作安排;
2) 人員訪談。評估組根據訪談對象的情況分成三組,涵蓋了成熟度模型各個(ge) 能力域和能力項的負責人,訪談過程中可能需要結合實際進行申話訪談,並通過對同一能力項所涉及不同角色的交叉訪談來確認相關(guan) 信息。
3) 現場檢查。在現場工作的最後一天,評估組往往會(hui) 參觀了數據中心的總控中心或調度中心,實地考查相關(guan) 監控數據,並調閱相關(guan) 紙質和電子記錄,通過現場驗證被評估單位的管理工作,發現運維管理工作的特色。
5.3 評分分析階段
評分分析階段是在現場評估完成後,對評估的相關(guan) 能力項進行評分,並根據評分情況編寫(xie) 分析報告的過程。此過程曆時一周左右的時間,主要包括如下步驟:
1) 評分。根據數據中心服務能力成熟度模型的評估要素和指標進行評分,並得到能力項成熟度以及整體(ti) 成熟度得分,並匹配成熟度級別。
2)分析。在評出各家評估對象的分數後,評估組還需要根據評估所得總體(ti) 分數對應的成熟度等級給出相關(guan) 分析結論,形成分析報告,進而不其遵循數據中心服務能力成熟度模型提出升級路徑及相關(guan) 建議。由於(yu) 涉及到保密要求,故不公開各家評估對象的相關(guan) 結論和建議。
5.4 總結匯報階段
總結匯報階段是評估過程的收尾階段,將評估的發現和建議報告匯報給數據中心管理者。一般而言,對幹運營多年的數據中心組織,往往已形成了相對穩定的運營體(ti) 係,而在這個(ge) “穩定”體(ti) 係中存在的隱患容易被業(ye) 前“無重大事故”的現象所掩蓋:同時,數據中心還存在往哪裏發展的問題,需要通過匯報的方式,將這些隱患和發展呈現給管理者,並得到管理者認可和重視,從(cong) 而進入到數據中心管理發展真正需要的更高層次。